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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岗律师,辽宁研精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副主任,创始发起人之一,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91年毕业于山东大学法律系,法学学士学位;2002年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学院,获法律硕士学位。1991年毕业之初供职于大连市中... 详细>>
律师姓名:李岗律师
电话号码:0411-82520611
手机号码:13019489838
邮箱地址:zb_ligang2015@163.com
执业证号:12102199510662928
执业律所:辽宁研精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大连市中山区友好路158号友好大厦611室
摘要: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选择行政诉讼来维权,不过并不是每一个人都懂得相关的诉讼流程,为了提高诉讼效率,行政诉讼原告通常会找代理人代为诉讼。那么众所周知律师肯定是可以作为诉讼代理人参加诉讼的,那么除此之外还有一些人也可以作为诉讼代理人的。下文大连行政诉讼律师为您详细讲述。
行政诉讼中,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但是我们还是建议可以委托专业的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因为在行政诉讼中,律师可以为你做到以下几点:
(一)咨询律师,律师可以告诉当事人是否可以作为行政诉讼原告起诉,被告为谁,应该去哪个法院立案起诉。而且还会从起诉、审判到执行等一系列诉讼程序如何具体操作告知当事人。
(二)律师可以为你书写专业的起诉状,相关证据的固定,确保诉讼能如期受理,节省时间。
(三)行政诉讼中,原告当事人往往处于弱势地位,有些话可能不敢或者不知道怎么说,而律师则没有这样的顾虑,他在法庭上将自由发表自己的意见,被告人不能,或者不敢说的话,律师完全可以代替他说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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