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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岗律师,辽宁研精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副主任,创始发起人之一,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91年毕业于山东大学法律系,法学学士学位;2002年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学院,获法律硕士学位。1991年毕业之初供职于大连市中... 详细>>
律师姓名:李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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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大连市中山区友好路158号友好大厦611室
摘要:购买小区的商品房,业主需要交物业管理费。当业主转租该房子时候,合同上没有约定物业管理费由谁交付的时候,应该是业主交付还是租户交付?应该由业主来缴物业管理费,原因就在下文大连房产纠纷律师为您一一讲述。
合同未约定物业费由谁承担?
问:业主将某小区的商品房租给了现在的租户,签订租房合同的时候,双方没在合同里约定物业管理费由谁交付,也没有口头约定。现在物业公司多次催业主缴交2015年11月份起至今的物业管理费。业主跟租户说让租户交费,他说当时没有约定,以为是我负担这笔费用,现在不同意交费。请问出租房的物业管理费应由谁交?
答:合同是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情况下达成的条款,合同双方应严格按合同的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及行使权利。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由于租赁合同双方没有在合同中另行约定物业费需由租户缴交,而物业费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是由业主来缴交,故除非租赁合同中存在《合同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重大误解或显失公平的可撤销、可变更的情形,否则本案的物业费仍应由业主(出租方)来缴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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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取物业管理费的时间
物业管理费的收取应该按照业主收到收楼通知书之日算起。如果到交楼日期后,开发商没有书面通知业主收楼,业主因此延迟收楼的,不必缴纳物业管理费。就算是有销售人员口头通知业主收楼,也不能算作是开发商已经通知业主收楼。在收楼时,倘若业主发现楼盘有质量问题需要整改,整改过程中所需缴纳的物管费应由开发商承担,业主无需缴纳物管费。因为这属于开发商造成的,应由开发商承担相应责任。
物业管理费的收取标准
实行政府指导价的物业服务收费,由市、县(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物业服务等级标准等因素,制定相应等级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并定期公布。
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物业服务收费,其收费形式和收费标准由业主、业主大会与物业管理企业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物业服务收费按业主房屋产权面积收取。已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以房屋所有权证登记建筑面积为准,建筑面积包括套内建筑面积和公共部位与共用房屋分摊面积。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以物业买卖合同中约定的建筑面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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