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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岗律师,辽宁研精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副主任,创始发起人之一,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91年毕业于山东大学法律系,法学学士学位;2002年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学院,获法律硕士学位。1991年毕业之初供职于大连市中... 详细>>
律师姓名:李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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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地址:zb_ligang2015@163.com
执业证号:12102199510662928
执业律所:辽宁研精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大连市中山区友好路158号友好大厦611室
随着房地产市场的火热,在供不应求的情况下,有些人在集体土地上建房出卖,即小产权房。而一些人为尽快买到合适的房,尤其是价格相对便宜的房,就会去买这种房。但是,小产权房不属于真正意义上的商品房,所以有些人担心小产权房买卖合同的法律效力。下文大连房产纠纷律师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小产权房买卖合同是否有法律效力,可以先确定是否具备生效要件:
1、买卖双方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即当事人应该是18周岁以上的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已满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也会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买卖双方意思表示真实
如果任何一方的意思表示不真实、或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或逃避法律的行为签订合同,即会直接导致买卖合同无效。
3、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合同的内容、合同的目的都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即使当前没有明确规定,也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禁止性规定。
而根据当前的政策,明确要求小产权房不予登记并发放产权证,因此,小产权房买卖合同不具备法律效力,属于无效合同。
其次,小产权房买卖合同无效后,将会出现以下后果:
1、合同自始无效,双方要恢复到合同未订立之前的状态,即给钱的拿回钱,给房的拿回房。
2、因为一方的过错导致合同无效,给另一方遭受经济损失的,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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