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介绍

李岗律师 李岗律师,辽宁研精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副主任,创始发起人之一,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91年毕业于山东大学法律系,法学学士学位;2002年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学院,获法律硕士学位。1991年毕业之初供职于大连市中... 详细>>

在线咨询

联系我们

律师姓名:李岗律师

电话号码:0411-82520611

手机号码:13019489838

邮箱地址:zb_ligang2015@163.com

执业证号:12102199510662928

执业律所:辽宁研精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大连市中山区友好路158号友好大厦611室

行政诉讼

行政诉讼异地管辖的益处

摘要:对于行政诉讼异地管辖,可能大家还不太了解。所以,今天大连行政诉讼律师整理了有关行政诉讼异地管辖的一些内容,让大家更好地去了解行政诉讼异地管辖对我们的日常生活有什么益处?

143950898819080356

(1)有利于增强案件审理透明度,增强法院裁判的权威性。

将此类案件移送给异地其他人民法院审理,增加了当事人对法院的信赖程度,减轻了他们的思想顾虑,在诉讼过程中,无论是举证还是质证,都会放心大胆地进行,这不仅有助于查清案件事实,还能够促进裁判公正,增强案件审理透明度,增强法院裁判的权威性。另一方面,当事人服判息诉率会相应提高,裁判结果会尽快履行,缠诉、上访情况会大量减少。

(2)能够确保法院及时、公正地审理案件。

案件被告不是本地政府、不是本地集团诉讼、不会在本地产生较大影响,法院的案件审判环境宽松,干扰减少,审判人员从而会更公平公正地审理案件。同时异地管辖也能促进行政机关为了保持不败诉积极参与诉讼。

(3)有利于保护原告的合法权益。

作为审理案件的异地法院,不受所诉行政机关的制约,没有利益上的牵扯,审判人员也没有思想包袱,能够以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为出发点,依法审查具体行政行为,更好的保护原告的合法权益。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同时,部分文章和信息会因为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的变更失去时效性及指导意义,仅供参考。

手机号码:13019489838

联系地址:大连市中山区友好路158号友好大厦611室

辽ICP备2021008825号-1 辽公网安备 21020202000345 Copyright © 2017 www.dllilawyer.comAll Rights Reserved.

技术支持:网律营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