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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岗律师,辽宁研精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副主任,创始发起人之一,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91年毕业于山东大学法律系,法学学士学位;2002年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学院,获法律硕士学位。1991年毕业之初供职于大连市中... 详细>>
律师姓名:李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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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证号:12102199510662928
执业律所:辽宁研精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大连市中山区友好路158号友好大厦611室
摘要:房价高的问题时时存在。有些年轻人依靠微薄的工资比较难以实现拥有自己的一套房的愿望,所以他们在购房的时候会选择贷款。那么在购买二手房的时候也能贷款吗?关于这个问题,大连房产纠纷律师整理了以下资料,供大家参考:
一般来说,买二手也是可以贷款的。
一、买二手房贷款办理流程
1.购房人与售房人签订房屋买卖协议或房屋买卖合同;
2.符合条件的购房人向贷款银行提出借款申请,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3.买卖双方到贷款银行指定(认可)的评估机构进行房屋评估;
4.律师事务所对借款人的资信证明材料和评估报告进行鉴证、调查、分析,出具《法律意见书》;
5.贷款银行进行审批,通知借款申请人是否同意贷款;
6.买卖双方办理产权过户手续,过户后,借款人到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7.购房人与贷款银行签订二手房抵押贷借款合同;
8.买卖双方将过户后的房屋所有权证送交贷款银行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9.借款合同生效后,贷款银行根据借款合同划付资金;
10.借款人按月还款;
11.借款人还清贷款本息,解除抵押担保。
二、办理二手房贷款时需要注意以下问题:
1.明确双方义务责任
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贷款手续办理过程中双方的义务,以分清责任。不论贷款手续由谁负责办理,均应在合同中约定买卖各方应当提供的资料清单、提供期限以及不能按时提供资料时所应当承担的违约责任。这样,如果购房者不能按期取得贷款,就可以根据合同约定追究责任人的违约责任。
2.明确贷款未获批的处理方式
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贷款未批准或批准的额度、期限没有达到购房者预期要求时的处理方式。建议买卖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以下内客:买受人已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办理了贷款申请手续.贷款银行不能按买受人申请的贷款金额和贷款年限发放贷款的,双方所签二手房买卖合同解除,买受人已支付的购房款全额退还,还款不计利息,即不能将贷款作为合同解除且不用承担违约责任的条件。
3.签约前充分了解自身支付能力和银行政策
购房者在签订合同之初一定要充分了解自身的支付能力和银行的信贷情况,如果中介公司承诺在现有备件下购房者能获得贷款的,一定要让其出具书面承诺或体现在合同条款里。
4.每月还款额度要量力而行
在申请个人住房贷款时,借款人应当对自己目前的经济状况、还款能力作出正确的判断,同时对自己未来的收入支出有所预测,避免出现无法足额还款的困境。
5.要妥当选择贷款银行
对借款人来说,如果购买的是二手房,就可以自行选择贷款银行。各贷款银行提供的服务品种不一样,收费标准也不一样,对借款人的要求也不尽相同,贷款额度和最长贷款期限也可能不同,借款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服务好、收费低、手续简便快捷的贷款银行。
6.要选择适合自己的还贷方式
目前主要有两种个人住房贷款还款方式:一是月均等额(等额本息)还款方式,另一种是等额本全还款方式。前者每十月的月供相等,多还利率递减,本金递增;后者每月还款金额不同,但每月所还本金相等,利率递减。等额还款方式的优点在于,借款人可以准确掌握每月的还款额,有计划地安排家庭的支出。而等额本金还款方式较适合于还款初期还款能力较强,并希望在还款初期归还较大款项以减少利息支出的人。总体算采用等额本金一般要比等额本息还给银行的利息少一些。
7.向银行提供材料要真实
申请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银行一般要求借款人提供经济收入证明,对于个人来讲,应提供真实的个人职业和近期经济状况证明。因为如果借款人收入未达到一定水平,又没有足够的能力还贷款却夸大收入水平,经银行调查证实借款人提供了虚假证明,就会使银行对其信任度大大降低,从而影响贷款的审批。
8.提供本人住址要准确及时
借款人提供给银行的地址准确,就能方便银行与其联系,每月能按时收到银行寄出的还款通知单。遇到人民银行调整贷款利率,还可在年和收到银行寄出的调整利率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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